关于评选第二届温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 教坛中坚 教坛宿将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局直属各学校、单位:
为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,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,构建老、中、青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,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,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》(浙教人〔1999〕28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评选第二届温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。
二、评选条件
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的基本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,求真务实,勇于创新,模范履行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(二)教育思想端正,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认真实施素质教育,关爱学生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(三)业务水平高,教学基本功扎实,教学创新能力强,教学效果好,教学成绩突出,深受学生欢迎。
(四)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,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大胆进行教改实验。近三年来撰写过较高质量的论文、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两篇及以上。
(五)学历达到合格以上,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(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,普通话不作要求),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教师教育学分达标。
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,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。
教坛新秀
(一)年龄在35周岁(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)以下,任教满5年以上。
(二)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脱颖而出,教学创新能力强,是所在县(市、区)或市局直属学校公认的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,或曾获市级学科骨干、县(市、区)市直级以上“教坛新秀”称号,或优质课在市级以上获奖(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的公开课、研讨课、示范课,观摩课,获得同行较高的评价)。
(三)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,有效提高教学质量。
教坛中坚
(一)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(1958年8月31日至1973年8月30日之间出生),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以上。
(二)具备系统、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、教学效果显著,能起教学骨干作用。是所在县(市、区)或市局直属学校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中年教师;或曾获市级学科骨干称号;或是县级(市直级)及以上“名师培养人选”、教坛新秀;或是优质课在市级以上获奖(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的研讨课、示范课、观摩课,获得同行高度评价)。
(三)能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,积极带头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,努力转变教学方式,有效提高教学质量。
(四)具有较强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研究的能力,所带新教师教学能力进步较快,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贡献。
教坛宿将
(一)年龄在50周岁(1958年8月31日前出生)以上,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。
(二)坚持教学第一线,对所教学科具备系统、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教学效果显著、贡献大、深受学生拥戴,在教师中能起带头和示范作用。是所在县(市、区)或市局直属学校有较高知名度的老教师;曾获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称号;或是县级(含市直级)以上“名师培养对象”,或优质课在市级以上获奖(或近三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的示范课、观摩课,获得同行高度评价)。
(三)具有一定培养和指导中、青年教师教学研究能力和经验,所带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,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。
(四)积极带头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实践与研究,促进教学方式转变,有效提高教学质量。
三、评选名额
第二届评选名额共500名,其中教坛新秀为240名,教坛中坚为180名,教坛宿将为80名。推荐名额为1:1.2(推荐对象分配名额见附件1)
四、评选办法
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的评选,采用基层推荐、专家组考核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办法进行。一是由本人自荐或学校推荐申报;二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(含直属学校)组织考核初评,考核内容分教学基本功、教学创新能力、教学绩效、教学常规、民意测验等5项(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4),并根据推荐指标上报市教育局;三是市教育局组织相应的考核评审组,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、评审,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级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。
各地在组织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,严格程序,民主公开,逐级评选。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荐人选考核内容、综合材料在本校、本区域内张榜公布或公开展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2008年4月10日前,学校推荐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局直属学校组织考核、评审,确定推荐对象;
(二)2008年4月30日前,县(市、区)和市局直属学校将推荐名单及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政治处,联系人:朱照满,联系电话:88635502;
(三)5月底前,市教育局完成考核、评审工作。
六、报送材料
(一)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申报表(一式两份);
(二)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考核评价综合表(一式25份);
(三)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、教学工作考核表(一式25份);
(四)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人选一览表(并按Excel文件格式发电子邮件至wzjyjzzm@163.com);
(五)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有关材料。
七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市级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领导,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,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林卫平为组长,吴恕成、胡长林为副组长,下设办公室,成员由俞银通、朱智英、薛昭、施雪云、麻晓春、白莉莉、朱照满组成。俞银通任办公室主任。领导小组负责温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。
评选工作任务重、要求高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局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按省、市的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有关评选、推荐工作。
附件
附件下载1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附件下载2.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申报表
附件下载3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考核评价综合表
附件下载4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对象教学工作考核内容
附件下载5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对象教学工作考核表
附件下载6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对象教学常规问卷调查表
附件下载7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对象一览表
附件下载8.温州市第二届教坛新秀、教坛中坚、教坛宿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清单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十八日
主题词:教坛新秀 教坛中坚 教坛宿将 评选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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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送: 省教育厅,市委,市人大,市政府,市政协,市政府教育督导室,市人事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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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9日印发